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090.“她说,我主请喝”表示回应,这从应允或同意清楚可知。从婚姻可以看出,当真理要与良善结合时,真理是如何回应的,因为婚姻就是基于双方的同意。这一事实可追溯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:良善那一方有意愿,真理那一方有同意,或也可说良善扮演的角色是形成意图,而真理扮演的角色是同意这个意图,两者由此结合在一起。尽管在一个人正经历重生,也就是正在步入天上的婚姻期间,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婚姻在他里面看不到,但它仍在发生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:当一个人正经历重生时,一种婚姻或婚姻的形像必发生在意愿与理解力之间;良善在意愿那一方,真理在理解力那一方。这就是为何古人在意愿与理解力,以及意愿的每个组成部分与理解力的每个组成部分之间建立婚姻(54, 55节)。
4997.“我怎能作这大恶,得罪神呢”表既然如此,它们只存在分离,而不是结合。这从“恶”,以及“得罪”的含义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恶”和“得罪”是指当事物分离而非结合时的一种状态。也就是说,它描述了如若属灵的属世良善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结合,将会发生的情形;因为这二者既不同也不适合,会彼此拉开距离。经上之所以说“作这大恶,得罪神”,是因为就其本身而言,恶,以及罪无非是与良善分离。此外,邪恶本身在于分离,这一点从良善明显看出来;事实上,良善就是结合,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。对主之爱的良善将人与主,因而与从主发出的一切良善联结起来;对邻之爱的良善则将他与天堂和那里的社群联结起来;因此,他凭这爱而与主结合。严格来说,天堂就是主,因为主是那里全部中的全部。
但对邪恶来说,情况刚好相反。邪恶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。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不仅使人与主分离,还使他与天堂分离,因为除了自己外,他不爱任何人,即便爱他人也只是视他们为自身利益的一部分,或因他们与他构成一体。因此,他将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转向他自己,完全远离其他人,尤其最远离主。当一个社群中许多人这样做时,那么所有人都会彼此分离,各自都从心里视他人为仇敌;若有人冒犯他的自身利益,他就会仇恨那人,并以毁灭他为乐。尘世之爱的邪恶也没什么不同,因为这爱贪恋别人的财富和货物,渴望拥有属于他们的一切;由此也产生敌意和仇恨,只是程度较小。为叫人知道何为恶,因而何为罪,只是让他研究一下,知道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可以了;要知道何为良善,只是让他研究一下,知道何为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可以了。通过这种方式他就会知道何为邪恶,进而知道何为虚假;由此知道何为良善,进而知道何为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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